
各市、縣(市、區)水行政主管部門:
為進一步加強我省河湖庫疏浚與整治、航道建設與維護等項目涉及的疏浚砂石綜合利用管理工作,保障河湖庫健康生命,服務地方經濟社會發展,根據《關于促進砂石行業健康有序發展的指導意見》(發改價格〔2020〕473號)、《關于促進我省砂石行業健康有序發展的通知》(浙發改價格〔2020〕376號)的要求,制定了《關于加強河湖庫疏浚砂石綜合利用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F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浙江省水利廳
2021年6月24日
關于加強河湖庫疏浚砂石綜合利用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
為進一步加強我省河湖庫疏浚與整治、航道建設與維護等項目涉及的疏浚砂石綜合利用管理工作,保障河湖庫健康生命,服務地方經濟社會發展,根據《關于促進砂石行業健康有序發展的指導意見》(發改價格〔2020〕473號)《關于促進我省砂石行業健康有序發展的通知》(浙發改價格〔2020〕376號)的要求 ,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牢固樹立“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理念,堅持堵疏結合、標本兼治,在確保涉水工程安全、河湖庫生態健康的前提下,有序推進河湖庫疏浚砂石綜合利用,為基礎設施建設和經濟平穩運行提供有力支撐。
(二)基本原則。堅持保護優先,合理利用。在保障河勢穩定、防洪安全、供水安全、通航安全、生態安全和重要基礎設施安全的前提下,合理推進河湖庫疏浚砂石綜合利用。堅持政府主導,集約處置。河湖庫疏浚砂石應由政府統一處置,企業或個人不得自行銷售。堅持重點保障,統籌兼顧,河湖庫疏浚砂石綜合利用優先保障河湖庫保護等水利工程、重點基礎設施建設和民生工程,有條件的情況下可兼顧市場。堅持嚴格監管,規范實施。強化落實主體責任、監管責任、監管制度和監管措施,進一步規范河湖庫疏浚工作,確保河湖庫疏浚砂石綜合利用規范、安全、有序、高效。
二、進一步規范河湖庫疏浚管理工作
(三)強化規劃剛性約束。各地要按照河湖庫行洪蓄洪、航運發展以及生態環境修復保護的需要,依據河湖庫淤積情況,科學論證、統籌兼顧,編制本地區河湖庫疏浚規劃(包含疏浚內容的相關規劃),合理確定疏浚區、控制高程、疏??偭康?,并按有關規定做好規劃環境影響評價。
疏浚規劃應按照《浙江省河道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辦理審批手續,經批準的河湖庫疏浚規劃作為河湖庫疏浚、砂石利用與監管的重要依據。
(四)嚴格河湖庫疏浚項目管理??h(市、區)水行政主管部門應根據疏浚規劃和河湖庫淤積監測情況,結合輪疏機制,組織編制疏浚年度計劃,報經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年度計劃應當明確疏浚的范圍和方式、疏浚量、資金保障等事項。
疏浚項目應明確實施主體,負責編制實施方案,并依法履行相關程序,涉及航道的應征求航道管理機構意見。實施方案應明確疏浚范圍、作業方式、控制條件、管理與修復措施,并充分論證疏浚作業對河勢、防洪、生態環境、通航安全等的影響,嚴格落實疏浚過程中水源地、生態敏感區、航道、工程安全防護區等區域的有效保護措施。
因洪水、地質災害等造成河湖庫局部淤積影響行洪排澇安全的,可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會同當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編制應急疏浚方案并組織實施。
河湖庫疏浚項目完成后,應依據有關規定及時做好驗收。疏浚項目所在地縣(市、區)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參與驗收,并做好監督管理工作。
涉及疏浚的河湖庫整治、航道建設和維護項目審批與驗收按有關規定執行。
三、有序推進河湖庫疏浚砂石綜合利用
(五)推進河湖庫疏浚砂石集約處置??h級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提請本級人民政府制定本行政區域河湖庫疏浚砂石綜合利用工作方案,明確可利用量、上岸方式、堆放場地、處置方案以及組織實施、監督管理等內容。探索建立政府主導、水利主管、企業主營、集約處置的河湖庫疏浚砂石綜合利用新模式,實現河湖庫疏浚及砂石上岸、運輸、加工、儲存、銷售等全過程統一管理。鼓勵建設綠色、環保的規?;a基地。
(六)強化河湖庫疏浚砂石用途管控。河湖庫疏浚砂石由當地政府統一處置,優先保障河湖庫保護等水利工程、重點基礎設施建設和民生工程,有條件的情況下可兼顧市場需求。在現有法律法規的框架下,各地要積極研究出臺經營收入(或有償使用收入)使用制度,優先用于河湖庫治理、保護與管理等。
(七)鼓勵改革創新。鼓勵有條件的縣(市、區)探索建立適合本地區特點的河湖庫疏浚砂石綜合利用以及收益反哺水利建設相關工作機制,并及時開展工作評估,總結改革成效并發揮示范引領作用。
四、加強監督管理,確保河湖庫疏浚有序可控
(八)強化全過程監管。各地要積極運用數字化監管手段,提升監管效能,對批準作業的疏浚船只、機具和車輛實行統一登記、在線監控與軌跡管理,進一步強化明查暗訪、抽檢等監管,強化砂石產、運、儲環節管控,實現全過程智能化閉環管理。有條件的縣(市、區)實行 “一源一碼”的管理制度,對疏浚砂石實行全程溯源管理??h(市、區)水行政主管部門要嚴格疏浚項目驗收管理,建立完善疏浚規劃后評估制度。
(九)加強安全生產監管。河湖庫疏浚、河湖庫整治、航道建設和維護等涉及疏浚砂綜合利用的項目有關單位應落實疏?,F場安全生產管理責任制,嚴格落實施工安全防范措施,確保施工安全,防止污染環境。參與施工的船舶和船員必須持有合法有效的船舶、船員證書,配員符合要求,并嚴格遵守航行規則。
(十)嚴厲打擊非法疏浚行為。進一步加強對河湖庫疏浚作業的監管力度,加大河湖庫未經審批及超范圍疏浚行為的處罰力度,從嚴查處借疏浚之名行采砂之實、破壞河湖庫深潭、淺灘、沙洲、岸線等自然形態的行為,維護正常河湖庫管理秩序。
五、保障措施
(十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方人民政府要全面統籌本行政區域內河湖庫疏浚砂石綜合利用管理。各級河長、湖長負責協調解決河湖庫疏浚及砂石綜合利用等工作中的有關重大問題。
(十二)加強部門協同??h級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與公安、交通運輸、生態環境、自然資源、市場監督管理、綜合執法等有關部門的業務協同,形成部門信息共享、定期會商、協同聯動、合力監管的管理模式。
(十三)加強社會監督。加大政策宣傳力度,形成統一共識,營造河湖庫砂石資源有序利用的良好氛圍。暢通社會監督渠道,依法公開河湖庫疏浚的規劃、計劃。河湖庫疏浚項目現場,應設立公示牌,公開項目信息、有關責任人以及舉報電話等信息。建立群眾有獎舉報制度,充分發揮社會輿論和群眾監督作用。
(十四)加強監督問責。建立健全河湖庫疏浚砂石綜合利用管理督查工作機制,依法行使監督管理責任。對河湖庫疏浚砂綜合利用工作中問題突出、情節嚴重、管理秩序混亂的單位和個人,應依法依規嚴肅追責問責。
本意見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