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區)水利局、各功能區水利部門、市水務集團:
為認真貫徹落實近期省、市有關會議和文件精神,保障水利工程建設者的生命健康安全,保證水利工程建設的順利實施,現就進一步做好水利建設領域疫情防控及安全生產風險防范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確疫情防控責任。參建各方要各司其職,切實履行疫情防控工作責任。項目法人牽頭負責疫情防控工作,負責施工現場疫情防控的工作指揮、協調和保障等事項,施工單位負責施工現場疫情防控各項工作的組織實施。
二、強化在建工程管理。施工現場實行封閉管理,明確進、出口并設置健康觀察點,建立進出管理臺賬,嚴格管理人員出入,禁止無關車輛出入施工現場。完善疫情期間用人用工制度,嚴禁雇用無健康信息的勞務人員和需要隔離觀察的勞務人員。
準確地向有關部門報送疫情防控信息和突發情況。
三、強化安全風險管控。歲末年初,安全生產各類風險交織疊加,歷來是事故的易發期多發期,各有關部門要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和“誰主管,誰負責”的要求,將安全責任落實到每個環節、崗位和個人,以對人民生命財產高度負責的精神,強化組織領導和責任落實。要針對當前水利安全生產的特點,緊盯事故多發易發的重點工程、重點領域和重點環節,強化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確保將安全隱患消除在萌芽狀態。
附件: 水利部辦公廳《關于印發水利建設領域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舟山市水利局
2021年2月1日